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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沈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37),经公司检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公司按照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编号2015-26公告)和2015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内容详见2015年6月10日编号2015-34公告)形成的决议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议案的设置要求,对上述股东大会通知给予更正如下:

  一、第二条 会议审议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6、《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7、《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8、《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9、《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0、《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1、《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2、《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3、《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4、《关于同意公司与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5、《关于同意公司与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6、《关于同意公司与杭州岳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议案》

  17、《关于同意公司与王治国签署的议案》

  18、《关于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19、《关于同意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

  20、《关于同意公司与佛山市凯鼎聚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议案》

  21、《关于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丰之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议案》

  22、《关于同意公司、沈阳惠盛供暖有限公司与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议案》

  23、《关于同意公司、沈阳众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议案》

  24、《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收购标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2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的议案》

  26、《关于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2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28、《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29、《关于修订的议案》

  30、《关于修订的议案》

  3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和6月10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的公告。”

  2、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和6月10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的公告。”

  注:上述议案29《关于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将其列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因录入有误,“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录入,因此本次更正内容中将其添加进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中。

  二、第四条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更正前: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2、更正后: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三、按照上述的修订,通知中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更正如下:

  附件一: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具体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其栏内划“√”)。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四、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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